(繁體字版,麥田出版社 2008年3月22日 三版,jht痞子蔡作品002)



 繁體字版:紅色出版社,1999年8月1日初版

 繁體字版:紅色出版社,2003年5月8日二版

 簡體字版:知識出版社,2000年10月 第一版
         (註:簡體字版將書名更改為《雨衣》)


7-11之戀(簡)

簡體字版:萬卷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蔡智恒文集)
(註:2008年重新出版簡體版蔡智恒文集,恢復書名為《7-11之戀》)



《7-ELEVEN之戀》在1999年8月初版,內容包括:
「7-11之戀」、「洛神紅茶」、「4:55」、「綠島小夜曲」、
「水中的孤墳」、「阿妹」、「圍巾」、「雨衣」等八部中短篇。
這八篇作品中,有關於親情的;也有關於愛情的。
但無論是親情或愛情,都很安靜,而且呈現的手法和方式都不相同。


《7-ELEVEN之戀》的出版雖然剛好在《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之後,
但其中「7-11之戀」和「圍巾」卻在《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之前完成。
所以嚴格來說,我的處女作不是《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7-11之戀」才是。(或許因為我的性別,你堅持要改稱處男作)


「7-11之戀」是分別以男生和女生的角度述說同一個故事的短篇。
男生篇和女生篇都只有1千字左右,1997年12月中完成。
當時有人在BBS的mantalk板上說,他喜歡一個7-11的女工讀生,
卻不知道該如何表白?
身為一個極具正義感的地球防衛隊後備隊員,
我便貼上「7-11之戀」當作回答。


那時我是博士班研究生,文章裡描述的就是我當時的習慣。
充滿了整間7-ELEVEN的笑聲也很真實。
我貼完後,有人寫信告訴我,這是簡短卻有力的極短篇。
明明只是寫些生活周遭很平常的事,但運作起來卻與眾不同,
浪漫多了,也清新多了。而且說故事的手法非常特別。


「像你這種人,怎麼會隱藏在mantalk板寫小說呢?」他在信中問。
『如果這算小說,』我回信說:『那麼就是我寫的第一篇小說。』
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話,以為我有不可告人的苦衷,
就像古時候為了躲避仇家於是隱姓埋名的江湖人物。
我當然沒有苦衷,酸衷、甜衷、辣衷也沒有,只是單純說故事而已。


歷史上偉大的人或是皇帝,在出生時總會有異象。
但我寫第一篇小說「7-11之戀」時,完全沒有奇怪的事發生。
倒是有個白爛學弟跟我說:
「學長,你剛剛趴在桌上睡午覺時,我隱約在你背後看到一條龍呢!」
好,我們不要理他,繼續往下說。


「洛神紅茶」的誕生,是因為我習慣以「味道」記錄生命中某段歷程。
在我念高三的歲月裡,活著的唯一目的,或者說活著的意義,
就是在聯考中拿到好成績,然後升上大學。
所有跟學習無直接相關的人(男人和女人)、事(大事和小事)、
物(植物和動物),都是洪水猛獸或是罪惡的象徵,
都應該避之唯恐不及,甚至該唾棄。


每當我回憶起那段日子,總試圖想找些東西或心情,
來當作自己曾經存活過的證據。
可是我始終找不著。
我甚至沒有那段日子的「回憶」。


我只記得,每天放學回到住處後(是住處,但不是家),
除了躺在床上的時間外,我都是坐在書桌前。
書桌上沒有擺設,只有書籍和一個茶杯。
書籍總是疊成堆,順序一直變來變去。
唯一不變的,就是茶杯裡的洛神紅茶。
於是洛神紅茶的味道,是我對那段日子僅存的記憶。


升上大學後,我就不再沖泡洛神紅茶包了。
寫完《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之後沒多久,在某個酷熱的夜晚,
我突然懷念起洛神紅茶的味道。
但當我好不容易在夜市裡發現它時,味道卻已經完全走樣。
也許因為我的生活已經改變,「味道」也跟著變了吧。
然後我回到電腦前,完成9千字的「洛神紅茶」。


曾以為洛神紅茶包早已失去蹤影,但在BBS上貼完「洛神紅茶」後,
有個朋友看完小說,便寄了一個天仁的洛神紅茶包給我。
我感動莫名,往事也突然洶湧襲來,但我並未沖泡。


因為或許我可以再沖泡出跟以前一模一樣的洛神紅茶,
但生活的味道,或者說是生活本身,
根本不可能會跟以前一樣了。
所以再見了,洛神紅茶。


很多人常建議讀者閱讀某些文字時,最好搭配某種旋律或某首歌曲。
這些歌曲或旋律未必與小說有關,通常只是小說中曾提及,
或是作者主觀認定聽這些歌可以讓閱讀過程更有味道、更有feeling。
但如果歌曲不只是輔助,而是文字作品的一部份呢?


「4:55」和「綠島小夜曲」分別有同名歌曲,歌和小說扣在一起。
「綠島小夜曲」這首歌是「綠島小夜曲」的前景;
「4:55」這首歌則是「4:55」的背景。
兩首歌曲在小說中扮演的角色雖然不盡相同,
但都可視為小說作品的一部份。


1998年6月有個同學會,我和一群大學同學一起坐火車到台東,
準備隔天一早坐船到綠島去玩。
正在火車上打盹的我突然被搖醒,睜開眼睛後看到幾個同學圍在身旁。
「菜鳥!」有個同學激動地指著報紙上的照片:「你上報了!」
那時《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剛在BBS連載完一個月,
由於造成一股網路閱讀和網下傳閱風潮,報紙便以大版面報導這現象。


『唉。』我嘆口氣:『要掩飾自己的才華,真的很難。』
同學們全都圍過來,車廂內引起一陣騷動。
他們打死都不相信我會寫小說,有的張大嘴巴久久說不出話來;
有的在地上滾來滾去;有的以為我鬼上身,拼命朝我畫十字架;
有的把報紙捲成筒狀猛敲我的頭,表達心中的震驚。


在綠島時,同學們還是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
經過一番討論後,決定給我一個作業:
一星期內寫篇小說,而且要與綠島有關。
於是從綠島回台南後一個禮拜,我便在BBS上貼「綠島小夜曲」。


「4:55」這首歌一直是我喜歡的英文歌曲,喜歡好多年了。
有次要從台南火車站坐火車到台北時,發現真有一班4:55的莒光號。
坐上那班火車,耳畔一直響起「4:55」這首歌的旋律和歌詞。
從台北回來後,我便順勢完成「4:55」。


北京某文學雜誌編輯在網路上讀完「4:55」後,E-mail給我,
希望能將「4:55」刊登在該雜誌。
「因為它有一種冷色調的美。」他在信上說。
我不太懂這意思,或許是像愛斯基摩美女穿比基尼泳裝的感覺吧。


「水中的孤墳」和「阿妹」雖是小說,但看起來很像散文。
這兩篇描述的都是親情。
也許你能體會,友情會變、愛情也會變,只有親情不變。
愛情持續一輩子叫天長地久,友誼長存是種奢求,而親情呢?
沒人形容過,因為那是天經地義的事。


「水中的孤墳」完成於1998年4月6日,就是清明節的隔天。
那天報紙的一小角,報導了民眾在水中掃墓的奇觀。
很遺憾,我也是這則新聞所描述的「民眾」之一。
於是這篇看起來像是從報紙新聞引發寫作者靈感所完成的小說,
其實是抒發心情的散文。
我把「水中的孤墳」貼在BBS的letter板,算是寄給我早夭妹妹的信。


「阿妹」約3千字,我一個晚上便寫完,沒停頓也沒修飾。
這篇幾乎完全沒有寫後記的必要,因為「阿妹」裡說得夠多了。
裡頭的情感也沒修飾。


「圍巾」完成於1997年的耶誕時節。
以女性為第一人稱書寫,自言自語說完9千字,
字裡行間通常押韻且一韻到底。
彷彿聽到一個女子呢喃細語,說起那條圍巾的故事。
這種小說文字押韻且不轉韻的寫法,在當時還沒見過。
當然有可能只是因為我孤陋寡聞。


我寫「圍巾」時,《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還沒出現,
所以很多人以為我是女的,我喜歡這個誤會。
因為這讓我收到一些男性網友寄來的信,甚至是情書。
不過當他們發現我其實是男生後,我收到的就是恐嚇信了。


「雨衣」最長,有三萬多字。
你可能會發覺,所有的短篇我都是一口氣寫完,然後不做潤飾或修改,
便發表在BBS上。
這也是當初人家口中所說的「網路小說」的樣子。
「雨衣」也不例外,我一口氣說完整個故事,沒分章節。


這些年來,我一直很想對「雨衣」稍加修改,但始終忍住。
如今我想說聲抱歉,因為我實在忍不住了。
我將雨衣簡單分成11個小章節,讓小說的結構更完整。
除了潤飾一些字句外,刪了2千字、加了5千字。
一來一回,共增加3千字。
我認為這樣的增刪,讓「雨衣」這故事的純度提高,故事也更迷人。


「雨衣」這故事對我來說是有特別意義的,它本來應該是我的處女作。
只是我擔心從未有寫小說經驗的我,會把這故事搞砸。
於是我等到1999年初,已經累積些許寫小說的經驗後,再動筆。
現在終於讓「雨衣」完整呈現,我心裡輕鬆不少。


「雨衣」裡頭提到的日期甚至當天的氣候,都是對的。
「雨衣」跟「圍巾」、「洛神紅茶」一樣,常被讀者詢問真實度。
之所以讓人覺得是真實故事的最大原因,
正是因為它們原本就架構在一個真實故事之下。


然而請你原諒,我無法告訴你哪些是原味?哪些加了油添了醋?
畢竟對你而言,「雨衣」只是個故事,
一個發生在上個世紀末、90年代中的故事。


「雨衣」中的語言交換情節,是確實存在的。
我大學時有個室友念外文系,她就和一個美國留學生做語言交換。
那時她們總在客廳上課,前一小時用中文;後一小時用英文。
或許因為這個留學生是女的,所以上完課後,我也常跟她們聊天。
偶爾還會相約吃飯或出去玩。
如果這個留學生是男的,我可能會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而我念博士班時,也有個日文老師,她叫美智子,是日本留學生。
美智子那時念歷史研究所,與一位馬來西亞僑生是男女朋友。
只可惜男方的母親非常討厭日本人,於是就僵著。
後來我開始忙了,美智子也畢業了,我們便失去聯絡。


2000年2月,我應邀到馬來西亞某所高中演講。
演講完後,有學生舉手問我可不可以簽名?我點頭說可以。
突然許多學生蜂擁而上,在講台前擠成一堆。
我開始低頭猛簽,怕誤了行程。


「請幫我寫上祝妳永遠青春美艷。」
當我準備動筆時,她又接著說:「要用日文。」
我吃了一驚,抬起頭,竟然看到美智子!
我霍地站起身,嘴巴張得好大,說不出話來。
「蔡桑。」美智子笑了笑:「看來你的日文還是沒進步。」


『好久不見。』我終於笑了出來。
「你先趕快簽,隊伍還很長。」美智子說:「我們會等你。」
我這才意識到現在是兵荒馬亂,於是趕緊又坐下低頭猛簽。
一個多小時後,終於簽完了。


當我收拾好東西離開會場時,美智子和她先生早已在門口等我。
她先生就是當初的馬來西亞僑生,愛情的力量果然偉大。
『你們終於在一起了,O-Me-De-Tou-Go-Zai-Masu。』我笑著說。
「托你的福。」美智子也笑了。


美智子說她從報紙上看到我要來馬來西亞的新聞,便專程趕來。
「沒想到你這麼有名。」美智子嘖嘖讚嘆。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我說。
「你又亂用成語了。」美智子笑得很開心。


我們三人簡單敘了敘舊,我發覺美智子依舊樂觀而堅強。
雖然她沒說,但我知道她遠嫁馬來西亞需要很大的勇氣,
也需要克服很大的困難。


感謝美智子老師,讓我擁有一點點粗淺的日語基礎。
於是我才有能力完成「雨衣」這部作品。
我必須強調,如果「雨衣」中的日語有誤,
是我沒學好,不是美智子老師教不好。
我也得說明,美智子老師並不是Ameko。


去年年中要離開成大前,我特地到校園中阿智和Ameko待過的地方,
走了一圈。
這些年來成大變了不少,如果Ameko回到成大,不曉得會不會迷路?


我那時邊走邊想著,我寫的很多故事都以成大為背景,
如今要離開成大,沒留下什麼,只留下這些或許可稱之為浪漫的故事。
再過幾年,浪漫的故事便會成為遙遠的傳說。
然後被遺忘。


好了,《7-ELEVEN之戀》裡頭的八篇小說都已說完。
在我寫過的八本書當中,這本書受到的注視目光最少。
因為它最安靜。


雖然由作者本身來評價自己的作品是件不客觀的事,
(你聽過賣水果的人說自己的水果不甜嗎?)
但我還是要恬不知恥地說,《7-ELEVEN之戀》裡頭所描述的情感,
雖然輕淡,卻很真摯。


我以為情感的本質就像水一樣,都是柔軟的。
所有濃烈、偏執或冷漠,都只是加溫後的水,或是沸騰的水;
即使已凝固成冰,也還是水。
因此我習慣輕聲說故事,不提高音調,也不扯開喉嚨。
我喜歡聽眾的存在,雖然未必在乎,但卻心存感激。
尤其感激在這種說故事者技巧拙劣又輕聲細語的情況下,
仍願意專注聆聽而不打瞌睡的聽眾。


希望多年後,當我在寫作的路上感到挫折,使我質疑寫作的意義時,
我還能看到這本《7-ELEVEN之戀》。
然後想起以前對寫作的那顆單純而美好的心,並清晰地看到當初的我。
那個始終在深夜裡笨拙地敲打鍵盤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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