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這篇花的時間最久,大概是去年6月底開始寫。
那時白天寫些論文,晚上花幾個小時寫。
由於只在晚上寫,因此完成的天數較長。

我簡單說明我的習慣。
因為工作或求學的關係(我2000年取得學位,第一次親密接觸完成於1998年),
我一年大約只有3個月左右的時間可以寫東西。
我通常很珍惜可以寫東西的時間,所以一旦動筆,就會廢寢忘食,
整天都處於寫東西的狀態。

我之前說過我不會白天教書或做研究、晚上寫小說,因為這兩樣東西都需要專心。
簡單說,我沒有每天固定寫一些字的習慣。
在一年中正常的9個月時間裡,我會盡量忘記自己具寫作者的身份。
一個字都不會寫。

可想而知,在荒廢幾個月完全不思考寫東西之後,一旦開始寫,
就會像許久未曾發動的車子一樣,需要暖車。
而且一開頭會很不順,往往第一個星期只寫了一千字不到。
但過了一些時日後,便會越寫越順,一天內寫的字數通常會破千。

(ps. 不是字寫的多,就叫小說。字數只是個數字而已。)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回眸」和「遺忘」只差八千字(一個3萬6、一個2萬8),
但「回眸」花了兩個月又兩天,「遺忘」卻只花了16天。
因為我先寫「回眸」。

在我十多年寫東西的生涯中,可以一天24小時都寫小說的機會不算太多。
即使進入了寫東西的3個月時期,我還是會有正事該處理。
這也會影響小說完成的速度。
我常常說我不是專職的寫作者,這並非唬爛,事實就是如此。
一旦有事,我會去掉寫小說的時間。
簡單說,當與正事衝突時,寫小說還是擺在第二。

那3個月的時間通常是寒、暑假,因為我一直待在大學校園。
寒假其實不太能利用,因為中間卡了個過年,我一定要回老家過年,會中斷。
放假時雖然學校不用上課,但因為還得做研究,所以並非沒事。
只是事情變少了而已。

寫「回眸」是去年的暑假期間,但白天我還是要做些別的事,只能在晚上寫。
這是「回眸」花的時間較多的另一個原因。
但這是不得不的狀況,不是刻意造成。
我不會因此宣揚我天賦異稟,可以白天純理工、晚上轉換腦袋到小說寫作。
這還滿無聊的。
即使我具有兩種完全不一樣的腦袋,我也會希望一次只用一種腦袋做一樣事。

現在是正常的9個月時間,所以我沒在寫,時間和心力都不允許,只剩想法還在。
簡單說,去年寫完《回眸》這本書到現在已經半年了,
這半年來我一個字也沒寫。
真的是一個字也沒。
但我心裡是有某些東西想寫。

我不敢說自己有多忙,但我常需要某些時間來安靜、沉澱、思考。
我想每個人都該如此。
我可能稱得上是個溫暖而親切的人,但不算熱情,
任何人對我的留言、迴響和信件,我很感激,但做不到熱情回應。
請你諒解。
我的時間和心力都無法讓我做到熱情回應,我只能簡短。
這點很抱歉。

在沒有寫作的期間裡,我會利用一天之中比較空閒的時間,上這個blog。
這時間通常在深夜,不過不一定。
我不太敢說我其實是把可以用來構思寫作的時間拿來回應你或者回信,
但事實是如此。
我說過了,我知道這很笨,但我就是無法做到無視。

所以,如果可以,當你收到我的回信或回應只有短短幾句話時,
請你不要介意。
我盡力了。

很多人勸我甚至我自己也想過,關掉網站或blog,這樣起碼可以專心一點。
因為我努力想在非寫作期間的9個月中,試著動筆。
但我始終記得當初給人的承諾,不敢稍忘。
朋友就像家鄉不遠處的小河一樣,你不用常常去看他,只要知道他還在就好。
我一直是這麼說的,所以小河不能不見。

我最早的網站(痞子蔡的創作園地,這裡有連結)成立於1998年,
是我大學同學所架設,原本網站是做同學間的交流之用。
後來到那裡留言給我的人暴增,只好作為我專屬的網站。
因為流量很大,很多廣告商都希望做廣告連結,但我很堅持不能有廣告。
這個blog也是。

我只是想說,這個blog是以前網站的延伸,方便你找我。
不是用來「經營」的。
所以你要來衝人氣之類的,請不用。
我也不會把你當成上門顧客般討好,這對你、對我而言都不是尊重。

我日後依然會把文字作品放在這,這也是承諾。
這也造成我的小說電子檔滿天飛,甚至在出版前。
我說過我不介意你不買書,也不會要求你買書,
但我的小說還是我的心血,如果你學會尊重,我會很感激。
我不是歡迎別人到處轉載我的東西,只是我貼在網路後轉載自然就發生。
可惜我得貼在網路上。

我寫小說不是用來滿足你想閱讀小說的欲望,雖然這麼說有些無情。
我寫我想寫的,有時間和心力就寫,沒有就停。
如果我的小說出版,你願意去買書給我最直接的鼓勵的話,我會很感激。
但請真的不要問我:
「請問哪裡可以下載你的小說?我只是窮學生,你應該能體諒吧XD」

我當然可以體諒,但心裡還是會有些酸。

自從莫名其妙在網路上寫東西後,我前面沒有人可以讓我學習他們的腳步。
我也不敢認為自己的腳步可供後面的人學習。
我努力做到單純寫作,我真的很努力,也很堅持。
請你不要用其他的眼光看待我。

我或許算是個名人,然而一旦成了名人,
人們便會覺得名人虧欠了他什麼、或是有義務滿足他什麼。
就讓我們回到文字本身,我寫得好,你喜歡,我很高興。
我寫得不好,你有意見,請指教。
至於我這個人是神是魔、是好漢是畜生,你不需要管,也無須在意。

我待在網路上久了,什麼樣的人都碰過。
尤其是吃飽飯後得說些閒話才會覺得生命有意義的人。
基本上我很自我、任性又跩,是不可能因而改變的。

因為我的文字,你我有了交集。
但你對我,或我對你而言,都只是在生命中擦肩而過的人而已。
如果留下了什麼,就當成美好的回憶即可。
真正對你生命有影響的,還是在你身邊的人。
他們會給你更多更實質的歡笑與淚水,你更該好好珍惜。

網路太發達了,幾乎能給你一切,這沒錯。
但更多的東西,只有你的親人、朋友和愛人可以給你。
要把握,也要珍惜,更要用心體會。

話說多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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