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國語推行員》時並沒意識到我已寫了20年,當出版社告知3月要出書時,我才猛然想起剛好20年了。所以後記裡有提到20年這概念。

 

20年前的今天,1998/3/22,正是我在BBS上開始貼《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的日子。那年很多人說,我有村上春樹的味道。現在還有人說嗎?

會被說成我有村上春樹的味道,其實只是個誤會。最原始的說法是,我和村上春樹有個很像的特點——都在29歲時第一次寫作。

但網路就是這樣,知道事實的太少,而聽說的太多。

 

20年來,我寫作的心總是軟的,但某些堅持卻很硬。比方如果你打開我的書,由左到右每一行我會限定字數。早期應該3233吧,後來縮短成31。《國語推行員》更是只縮成30字。以後如果還寫,最多就是30字(含標點符號)。

 

我試著說明一下。大家應該看過我的書,段落裡都是長短句。如果那一行不是對話,最後一定結束在標點符號。比如:

人生像是電影膠捲,所有經歷過的人事物會印在膠捲上形成畫面。

很多畫面你會理所當然遺忘;但有些畫面,卻始終倒映在腦海裡。

可能在某次夜深人靜時,這些畫面會忽然在腦海中不停播放。

播放的畫面大概都是我念國中時的影像,年代久遠。

 

每行由左到右,最多30字(含標點符號),每行最後結束在標點符號。如果會超過,就斷行。比方:

制服是深藍色夾克,到學校後夾克會沾上一層白色半透明的霜。

用手一撥,夾克總會留下水漬。

 

第一行已經用了28字,如果「用手一撥」挪上去就超過30字,所以「用手一撥」會在下一行。我絕不會寫成:

制服是深藍色夾克,到學校後夾克會沾上一層白色半透明的霜。用手

一撥,夾克總會留下水漬。

 

我在寫時,總會試圖「精簡」幾個字,把第一行的28字變成25字,這樣「用手一撥,」這5個字(含標點符號)就可以剛好挪上去。或者是28字精簡,5字也精簡,同時進行,看能不能加起來少於30字。我常常花時間幹這種事,是不是很無聊?

 

至於對話,我盡量在30字結束一個對白。但對白很容易超過30字,如果超過,我會仔細斷行。例如:

「因為如果她說了對不起,日後可能會覺得是她虧欠你、對不起你,

 而產生內疚感。即使她變心了,你一句也沒罵,更不希望讓她覺得

 是她的錯。」她的語氣有點激動,「這樣的你,不體貼嗎?」

 

對話每一行的句尾,最好是標點符號。如果不是,也不能斷掉詞,意思是我不會寫成:

「因為如果她說了對不起,日後可能會覺得是她虧欠你、對不

 起你,

 

也不會寫成:

即使她變心了,你一句也沒罵,更不希望讓她覺

得是她的錯。

 

還有,引號也占一個字。對話的第二行開始,每行的第一個字是空白(方便對齊引號)。所以第二行以後,每行其實只有29字。

 

對話的調整比較難,所以我也常一字一字調整,或刪字或加字。以便對齊,或者不斷掉詞。我花了很多時間在這種沒人會去管的地方,是不是有強迫症?

 

啊大家知道我的意思嗎?

抱歉,可能說得有點亂。請你試著理解我的意思。

 

總之這20年來,每次寫作,我都在算每行的字數,都在試著讓它剛好。這過程,通常以「精簡」字為手段。以《國語推行員》總共約8千行為例,如果你可以找出任一行我違反了這種變態似的堅持,那我就……

 

我就說聲謝謝謝你。我不敢說封筆,怕自己真的有失誤。哈哈。

 

20年前出現這種長短句形式時,有人評論說這是「詩化的散文」。而這種形式從頭到尾貫穿整部小說,「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我常常想,我如果能就像現在打字貼文那樣隨性,寫什麼就一路下去,也不用想每行30字、不能斷詞、標點符號句尾的堅持,那我寫小說的速度可能會快好幾倍。比方這篇貼文,如果照我的堅持,絕對要多花一倍以上的時間。

 

但我沒辦法。因為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即使從沒人在乎也從沒人發現。

 

20年來,我始終是個低調的人。而我也認為寫作者應該站在舞台上最不容易被燈光照射的角落。寫作者是無法站在舞台中央,在燈光照耀下,對台下觀眾深深地一鞠躬。不是不能,是不應該。

 

因為寫作者所有該說的話,都藏在他的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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