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問我:為何自稱三流作家?是近乎虛偽的謙虛?還是一種矯情?

有出版社的編輯甚至說:你已經受到很多人歡迎,是屬於非常幸運的人,
所以不管在任何理由下,都不該這麼稱呼自己。

其實我並非矯情,這也不是謙虛的說法(雖然謙虛一向是我的美德),
而是在我的定義下,我確實是個三流作家。

更嚴格的說法是:我連作家都談不上。

我常在各種場合說自己並不認為是作家,這並沒有褒或貶的意味,只是單純說明一件事而已。很多人要由此延伸說,我大概瞧不起作家,這就是無聊且不合邏輯的聯想。就像如果我說我不是律師、不是醫師、不是美國人,就只是代表我不是或我不認為自己是,跟是否瞧得起醫師、律師、美國人,根本是兩回事。

因為作家是以寫作為志業或職業,又因為有「家」的稱呼,所以也得要有寫作的專業技能。而我認為自己不太能滿足這些條件,所以不認為自己是作家。這很簡單,沒有自視甚高、沒有自暴自棄、當然更跟作家本身的象徵意義無關。

那為什麼是三流呢?

在我的認知裡,文字創作者對文字要有一種超乎常人的熱愛,對他而言創作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說,他的生命可以沒有空氣、水和土壤,但不能沒有創作。

但我沒有這種熱愛。對我而言,心愛的人的笑容可能遠比創作重要。

我或許還稱得上喜歡創作,但那種超乎常人的熱愛,我並沒有。
我可能因為想說話的欲望創作,不過真的談不上熱愛。

所以在這方面,我多了一個流次。

真正熱愛創作的人,是神魔都無法擋,全心全意埋頭苦幹。
而我可能會因為心愛的人的一句話,你別寫了好不好,就停止寫作。
當然反過來說,如果心愛的人說:你要好好寫,那麼我就會努力創作。

至於另一個多出來的流次,則是我文字運用的技能不算太好。
為了避免矯情似的謙虛,我必須承認我的文字應用比一般人好。
但這種「好」還達不到頂尖的層次。
我有明顯的缺陷、有明顯能力不足的現象,這點我很有自知之明。

所以我只是三流作家。

但那又如何?

寫作對任何人的意義都不同,作品對作者的意義也不同。
在我的天生條件下、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我誠懇面對自己的文字,盡我所能把東西寫好,我覺得這就是我的成就感,也是我所該扮演的角色。

或許衍生出一個問題:你希望寫出經典的作品嗎?

這點我沒想過。
因為我連十年後的人想些什麼?或是他們覺得什麼是美什麼是好一點概念都沒有,
我怎麼會知道百年後或千年後的人喜歡什麼?怎麼看待我的作品?

就讓經典的作品去流傳吧,而三流作家的作品就與我們這時代呼吸同樣污濁空氣的人在一起吧。以後的空氣或許會清新,但我們呼吸不到,那就是他們的事了。我也不在乎他們怎麼看待我們這時代的空氣。

被時間淹沒是必然,但不代表不曾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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