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


我決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別叫做亦恕與珂雪。
亦恕是學科學的;珂雪是學藝術的。


那麼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點和場景呢?
就選在剛剛那家咖啡館吧。
邂逅的時間是秋天午後,屋外有柔柔的風,路旁的樹偶爾灑下落葉。
在第三片落葉剛離開樹枝時,珂雪拿起畫筆,開始在咖啡館內作畫。
而亦恕則在第三片落葉落地的瞬間,踩著第三片落葉,走進咖啡館。
珂雪為了畫沾在亦恕鞋底的葉子,於是她們開始第一次交談。


就先到這裡吧,我也要回去了。
這是我三天來最大的進度,真該感謝那個學藝術的女孩。
結完帳後,我突然想起剛剛那個女孩沒有付帳!
我是否要提醒老闆這件事?畢竟喝咖啡要付錢乃是真理。
可是她給了我靈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應該讓她省下咖啡錢。


我是學科學的人,當真理與人情發生衝突時,總是站在真理這一邊。
『她沒付錢。』我指著那個女孩離去的方向。
我的個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歡顧左右而言他。
「你想幫她付錢嗎?」老闆的聲音既低沉又乾澀。
『今天的咖啡真好喝。』
我的個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對問題,就會顧左右而言他。


走出咖啡館,穿過馬路,將自己的身影融入捷運站的人潮。
自從開始寫東西後,我很努力觀察所看到的一切。
四季的天空變化、灑進屋內的陽光顏色、樹木搖曳的方向和幅度、
便利商店員工的笑容、等紅綠燈的人的表情、擦身而過的人的背影等。
但我就是不會在捷運站內看人。
因為在捷運站內移動的人,很像一個個罐頭,
每個人都用堅硬的金屬把自己包得好好的。
我的眼睛又不是開罐器,怎會知道罐頭內的東西是什麼?


下了車,回到我住的公寓。
剛在客廳的沙發坐下時,發現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疊紙。
第一張紙上寫著:「荒地有情夫」,這應該是我室友大東寫的劇本。
我覺得劇名很曖昧,忍不住拿起來翻了幾頁。


正琢磨著為什麼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時,大東正好回來。
他坐我身旁,看了看我手上的紙,說:「名字很俗,是吧?」
『俗?』我把那疊紙還給他,『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點限制級。』
「限制級?」大東很納悶,「荒地有情天這名字哪裡限制級?」
『啊?』我很驚訝,『不是荒地有情夫嗎?』
「夫你個大頭!」他站起身大聲說:「荒地有情天啦!」


其實這不能全怪我,大東寫的「天」字稍稍出了頭,看起來也像「夫」。
不過在這方面,我倒是滿迷糊的,從小就是。
例如童話故事《賣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唸成《賣女孩的小火柴》。
我的個性有時跟穿襪子一樣,根本分不清左與右。


大東雖說是我室友,但其實是我房東,這屋子是他父母留給他的。
他是戲劇系畢業,當完兵後,在廣告公司待了兩年。
但我搬進來時,他已經離開廣告公司好幾年。
這幾年他作些廣告文案和寫些劇本過日子,一直待在家裡工作。


「我女朋友晚一點會過來找我。」大東說。
『知道了。』我說。
我起身回到房間,打開電腦,整理一下思緒後,開始在鍵盤上敲字。
寫完要存檔時,想不到適合的檔名,只好暫時把檔名叫做:亦恕與珂雪。
看了看錶,已經很晚了,但大東的女朋友還沒來,所以我還不能睡。
說來奇怪,別人都是女友要來時,把室友趕出去;
可是大東卻是堅持要我在場。


沒想到寫小說比跑操場還累,我走出房門跟大東說我撐不下去、得睡了。
「你睡客廳好不好?」大東說,「她怕吵醒你,就不會罵我了。」
『睡客廳可以,不過我要抵一天的房租。而且我醒來時,要看到早餐。』
「你早餐的飲料要牛奶還是豆漿?」
『豆漿好了。』我走回房間拿出枕頭和棉被,躺在沙發上。
「是。」
『跪安吧。』
「混蛋。」大東罵了一聲。


我一覺到天亮,夢裡並沒有聽見大東被罵,醒來後只看到我的早餐。
漱洗完後,我開始找襪子。
對於襪子這東西,我始終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隻。
後來乾脆所有的襪子都買深色無花紋的,只要湊兩隻穿即可。
雖然深色有很多種,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發覺。
不過即使襪子看起來都一樣,我卻開始分不清哪些是該洗的?
哪些是剛洗完的?


穿上兩隻襪子,再穿好鞋,卻發現身上穿的是短褲。
只好再脫掉鞋子、脫短褲、換長褲、穿鞋子。
通常要出門前,我一定會提醒自己要細心,不要遺落東西沒帶。
但還是常會忘了某樣東西。
今天還好,忘了帶的只是早餐而已。


其實我上班的地方,剛好在那家咖啡館附近。
以前每次下班經過咖啡館時,都會學大禹,過門而不入。
直到我的下班時間從五點半提早到四點半,我才偶爾進去喝咖啡。
因為公司狀況不太好,但老總又不希望裁員而造孽,
所以從上個月開始,我們每天少上點班,但月薪也少了幾千塊。


為了彌補這失去的薪水,我開始幫大東工作。
但我能做的有限,頂多在他腸枯思竭時,幫他想想廣告文案。
像護膚中心的「人盡可膚」、面膜廣告的「人盡可敷」。
有次廣告公司要找個暢銷作家拍洗髮精廣告,我還跟他建議:
「我就是用這種洗髮精洗頭,愈洗愈有靈感」這個文案。
通常大東不會採用我的建議,但他還是會酌量抵銷掉幾天的房租。


最近大東接了一個電視台的編劇工作,每天忙著寫劇本。
原本這跟我毫不相干,不過有天我跟他坐在客廳看足球賽時,他問我:
「籃球、棒球、網球等等都是一個顏色,為什麼足球卻是黑白相間?」
『足球本來是白色的,但因為老是被人踢來踢去,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
 所以才會變成黑一塊白一塊。』我隨口說。


大東轉頭看著我,打量一會後,說:「你有天分喔。」
『什麼天分?』我也看著他,『踢足球嗎?我太老了。』
「不。」他說:「你的想像力不錯,應該有寫小說的天分。」
『是嗎?』


「小說的英文叫fiction,有想像的意思。要不要寫寫看?」大東說。
『可是我沒寫過小說。』我跟他搖搖頭。
「反正寫小說就像吃香菇肉羹一樣簡單。」大東說,「如果寫得好的話,
 也許可以賺到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房租喔。」
『真的嗎?』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慮看看。』
「不必考慮了,就寫吧。」大東說,「不過小說的主題必須是愛情。」


『愛情?』我搖搖頭,『我沒什麼經驗,怎麼寫?』
「寫推理小說的作者殺過人嗎?寫武俠小說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嗎?」
大東笑了笑,「所以寫愛情小說的人,幹嘛要有豐富的愛情經驗?」
『說得也是。』我也笑了笑。
「你寫完後,我再改編成劇本,說不定有機會拍成電視。」
『聽起來好像不錯。』我還是有些猶豫。
「當然不錯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對寫小說的人產生好感呢。」
『好吧。我試試看。』
我的個性是如果舉棋不定,就會讓女孩子幫我下棋。


我畢竟是學科學的人,遇到問題時的第一個反應便是收集資料。
我到租書店租了很多小說來看,試著研究小說這種東西。
小說跟我以前寫的研究報告差異好大,充斥大量的形容詞和副詞。
像什麼「剛強的騎士堅毅的外表中有著冷峻的嘴唇」,好多形容喔。
而且如果把所有的形容詞重新排列組合,
改成「冷峻的騎士剛強的外表中有著堅毅的嘴唇」,
和「堅毅的騎士冷峻的外表中有著剛強的嘴唇」,好像也不會差太多。
我還看過「堅定的騎士堅強的外表中有著堅忍的個性和堅毅的神情」,
這種一路堅到底的形容詞。


連續看了幾天的小說後,我便決定放棄這項研究的工程。
因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會把「我在海邊等妳來」這句話,
說成「我默默的在靜靜的海邊悄悄的等著妳輕輕的來」。
於是我只好試著去那家咖啡館找尋靈感,動筆寫小說。
只可惜我沒經驗,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
要不是那個學藝術女孩的出現,我可能還在咖啡館內畫飛箭。


想到小說已經有了開頭,我邊走邊晃著公事包,心情很輕鬆。
走進公司大門,第一眼便看到總機小姐,她正接電話,沒有理我。
總機小姐姓曹,長得甜美可愛,很受公司男同事歡迎。
當老總開始減薪時,因為她要繼續待著,所以我決定留下。
我甚至覺得公司裡沒有一個男生遞辭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為她。
我的個性是如果自覺做了傻事,就會覺得別人也跟我一樣笨。


從她第一天上班開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
雖然還不知道她的名字,不過每天碰面總會打招呼點頭微笑。
但沒多久我就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又是迷糊造成的。
那時她剛拿到公司給的名牌,把它掛在胸口。
我跟她打招呼時,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後唸出:
『曹禮媽。』


正覺得這三個字的發音好像常聽到時,只見她收起笑容,瞪了我一眼。
後來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禮嫣,不是曹禮媽。
我很想跟她解釋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沒有任何開玩笑的成分,
可是每次看見她時,我就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連續幾天她對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說半句話後,
我終於鼓起勇氣對她說:『曹……曹小姐,別來無恙吧。』
她只是抬起頭看一下我,然後說:「你別來,我就無恙。」
從此以後,只要看見她,我都會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覺得她很凶。


話雖如此,但我還是很想接近她。
每天進公司時,我總會試著跟她打招呼。
但我老覺得我的姿勢和神情像極了在樹葉間躲雨的猴子。
今天也是如此。


我的公司雖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
我的工作性質很簡單,畫畫設計圖、跑跑工地,偶爾出去開開會。
雖然上班時可以偷空寫小說,這是人之常情;
但工作要敬業不能摸魚乃是真理。
我是學科學的人,當真理與人情發生衝突時,總是站在真理這一邊。


通常只要坐在辦公桌前,我就會非常專注,像老僧入定。
正因為專注,以致於常被電話鈴聲驚嚇到。
照理說,一個迷糊的人應該不會讓人聯想到專注這種特質,
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會聯想到妓院一樣。
不過我的專注也是有所謂的生理時鐘,只要快到下班時間,
就會隱約感到一股殺氣,於是自然清醒,準備下班。


按照慣例,我在下班前還會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
只要看到她起身離開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事包,跟著離開。
如果我夠幸運能跟她一塊等電梯,她會立刻改變方向,走向洗手間。
我只好一個人坐進電梯,讓鬱悶與我一同下墜。
今天我仍然跟鬱悶一起搭電梯下樓。


從力學的角度而言,電梯上升時,人的體重會增加;
電梯下降時,人的體重會減少。
但在曹小姐不理我的情況下,即使電梯正下降,我仍然覺得自己變沉重。
我漸漸體會到,人的感覺常會超乎物理定律之外。
因此就像電影裡的超人總在公共電話亭換衣服一樣,
我總在電梯內改變思考模式,準備進入寫小說的狀態。


離開電梯,走出公司大樓,右轉約三百公尺,就到了那家咖啡館。
推開店門,靠落地窗第二桌的桌上仍然擺著「已訂位」的牌子。
我還是坐回老位置,靠牆壁的桌子。
從公事包拿出一張白紙,開始琢磨著亦恕和珂雪的個人特質。
想了一會後,我不自覺地拿起筆,又在白紙上亂畫圓圈。
正當我的思緒進入那群圓圈所構成的漩渦內時,「噹噹」聲又來了。


再抬起頭時,學藝術的女孩已經坐在靠落地窗的第二桌,眼睛看著窗外。
我正猶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時,她轉過頭,開始在桌子上找東西。
她要找的東西似乎不在桌子上,於是又打開手提袋,翻來翻去。
過了一會,她右手敲一下頭,重重嘆了一口氣。
她將身體後躺,靠在椅背,視線開始四處游移。
當她的視線朝向右邊時,剛好跟我四目相對。


我點個頭,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
她雖因我的微笑而微笑,臉上表情卻有些茫然,好像根本不認識我。
照理說我們昨天才見過面,她應該認得我才對啊。
於是我也因她的茫然而茫然,像一隻正在思考香蕉在哪裡的猴子。
我的個性是如果感到疑惑的話,看起來就會像隻猴子,這是我媽說的。
可能她看到我的反應有些詭異,便開口問:「我們認識嗎?」


『咻咻。』我回答。
「呀?」
『很多枝箭射來射去。』我又說。
「什麼?」她的表情更茫然了。
我嘆一口氣,只得說:『學科學的人。』
「你是昨天的那個人!」她恍然大悟。
『妳好厲害。只經過短短一天,妳竟然還能認出我來。』
「真是不好意思,我實在是不太會認人。」
她笑了笑,應該是聽出我的話中「竟然」的涵義。


『這不能怪妳。我天生長著一副間諜臉。』我說。
「間諜臉?」
『嗯。我這種長相毫無特色,很不容易被認出,所以最適合做間諜。』
「你真是愛說笑。這跟你的長相無關。」她頓了頓,接著說:
「其實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不是用『臉』來判斷每個人的樣子。」
『喔?』我很疑惑,『那妳用什麼判斷?』
「感覺呀。」
『感覺?』我這隻猴子,又要思考香蕉在哪裡了。


「從我的眼睛看出去,人們的臉都長得差不多。」她邊笑邊說,
「所以我都是依賴他們給我的感覺,去判斷個體的差異。」
『妳的眼睛太奇怪了。』
「動物也未必光靠視覺來辨識個體呀,牠們可能靠聲音或是氣味。如果你
 養過狗就知道,你再怎麼易容或戴面具,牠還是可以輕易認出你來。」
『這麼說也有道理,可是我們畢竟是人啊。』
「人又如何呢?」她笑了笑,「從人的眼睛看出去,狗呀、貓呀、猴子呀、
 老虎呀,牠們的臉還不是都長得差不多。」


雖然我還是不太能理解她的意思,不過我倒是想起一部電影。
黑澤明的《影武者》中,跟武田信玄長得很像的影武者(替身),
可以瞞過任何人,包括武田信玄的親人甚至是妻子,
但卻無法瞞過武田信玄的愛馬。
「對了,我有畫你哦,要不要看?」她攤開桌上的畫本。
『好啊。』我站起身,走到她對面,坐下。


『咦?我的臉有這麼方嗎?』
畫中人物的臉四四方方,而且五官模糊,嘴邊還長了幾條觸鬚。
「這是我的感覺呀。」
『我的臉明明是圓中帶尖,怎麼感覺也沒辦法感覺成四方形的吧。』
我將視線離開畫,問她:『妳會把一顆雞蛋感覺成一本書嗎?』
「這跟形狀沒有關係,只是我對你這個人的感覺而已。」她指著那張畫,
「你給我的感覺好像做事呀、個性呀都是硬硬的,線條不夠smooth。
 所以對我而言,這就是你的『臉』。」


『可是我又沒留鬍子,怎麼會有這些鬚鬚呢?看起來好像……』
「好像狗是嗎?」她很開心,「你也有這種感覺吧,這就對了。」
『對個……』我硬生生把「屁」吞下,提高音量:
『妳把我畫得像狗,我當然會感覺到一條狗啊!』
她笑得更開心,身體抖啊抖,抖落很多笑聲,「昨天你給我的感覺像是
很努力找尋某種東西,但不是用眼睛找,你只是四處嗅呀嗅的。」
『說來說去,妳還是說我像條狗。』
「我不是說你像狗。」她搖搖頭,「我只是感覺到狗的特質而已。」


雖然我爸也曾說我像狗,不過那次是因為我趴在地上找掉了的錢。
我仔細回想昨天在這裡找靈感的樣子,真的會讓人覺得像狗嗎?
想著想著就入了神,等我回神時,剛好接觸到她的目光。
「你現在的感覺像……」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欲言又止。
『像猴子吧。是嗎?』
「沒錯。」她挺直身子,眼睛一亮,「就是猴子。」
『妳跟我媽的感覺一樣。』我笑了起來。
我的個性是只要有人跟我媽的意見一致,我就會很高興。


『對了,妳剛剛在找什麼?』我說。
「筆呀。」她有些沮喪,「我老是迷迷糊糊的,今天又忘了帶筆。」
『我也是很迷糊喔。』
「如果是迷糊的猴子的話,很容易從樹上掉下來哦。」她笑了笑。
笑完後,她發現咖啡沒了,朝吧台方向伸出右手食指。
『妳在做什麼?』
「續杯呀。」她說,「我這樣比,老闆就知道我的咖啡要續杯。」


她將畫本翻了幾頁,指著一張圖說:「這張畫的主題就是迷糊。」
圖中一個女孩子趴在地上,右手掀開床單,似乎朝床底下找東西。
『迷糊?』我想不通圖名的涵義。
「你看看,她左手拿著什麼?右腳又穿著什麼?」
『都是拖鞋吧。』
「是呀。但她竟然還在床底下找拖鞋,這難道不迷糊?」她笑著說。


『妳在畫自己吧。』我說。
「對呀。」她笑了笑。
『看不出來。』我也笑了笑。
「我常常要坐電梯下樓時,卻是按了朝上的『△』。」
『為什麼?』
「因為電梯在一樓,所以我要叫電梯上來,然後載我下去呀。」
說完後,她一直笑。我也覺得好玩,於是跟著笑。


因為我總是看到她專注地凝視窗外,所以很難聯想到她有迷糊的特質。
印象中學藝術的人要嘛頹廢、要嘛前衛,似乎沒看過迷糊的。
而且我覺得藝術家的思考比較輕,於是邏輯啊、想法啊,
總是飄啊飄的,很難掌握落點和方向。
不像我們這一掛學科學的人,思考又硬又重,像混凝土和柏油路面。
思考要轉彎時,也是硬邦邦的,而且還要考慮彎道的離心力。


『我有一個方法可以避免迷糊喔。』我說。
「真的嗎?」
『嗯。我常常在手心寫字,只要隨時攤開手心……』我朝她攤開手心,
『就可以提醒自己,避免忘東忘西。』
「你手心有字哦。」
『是嗎?』我將手心轉向自己,上面寫著:下午五點半市政府開會。
『哇!』我看了看錶,已經快五點半,『我先走了。Bye-Bye。』


轉身欲奔跑時,差點撞到正端著咖啡朝她走去的老闆。
老闆雙腳釘在地上,身子微彎並後仰,避過我的正面衝擊。
很難想像沉著冷靜的人會有這麼柔軟的腰。
「你還沒付帳。」他的聲音依舊低沉。
看來整間咖啡館內的人,就只有他不迷糊。


付了錢,衝出店門攔了輛計程車。
到了市政府後才發現,公事包放在咖啡館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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