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野狼誕生於1982年。 1989年春天牠滿七歲時,我兼了個離家20公里的家教,於是在二手機車店買下牠。 牠陪了我超過15個年頭,我人生中最珍貴與閃亮的時期,都有牠。 牠身上所有的零件幾乎都換過。 後來這種車型的零件幾乎不生產,我只好自己DIY。 當然我還得感謝巷口那家機車修理店老闆的創意。 這張照片大約是牠20歲的樣子。 這時我已不再需要用鑰匙發動,因為鑰匙孔壞了。 那怎麼發動車子呢? 看過電影上偷車的人所用的技巧嗎?他們常用兩條電線擦出火花發動車子。 我也是這樣做。這是機車店老闆的創意。 藍色油缸上面貼了很多貼紙,修理馬桶、抓漏、抓姦的廣告貼紙都有。 這是為了掩飾油缸上面生鏽的地方。 主支架用紅色塑膠繩綁著,因為它已鬆脫,騎車時會一直撞擊地面。 只剩車頭燈會亮,方向燈和車後燈都失去作用,連燈罩都沒了。 車牌用黑色電線綁在車後,而且還是古老的綠色車牌、車號都是數字的那種。 有次我騎車時,突然有個歐巴桑超我的車,經過我身旁時朝我大喊: 「少年耶!你車燈掉了!」 我停下車,車後燈連同車牌掉在馬路中間。 我裝作若無其事,在路人驚訝或忍住笑的表情中,撿回來。 車後燈不要了,只留下車牌,然後綁在車後。 那時媒體正報導我已是紅遍兩岸的暢銷作家,版稅收入是如何如何地高。 但我還在馬路中間撿掉落的車牌。 牠畢竟年事已高,常會在半路拋錨。 如果坡度陡一點,我得加速,不然爬不到一半就會熄火。 下雨天時,車子幾乎發不動;若騎到一半碰到下雨,我就只能在雨中牽著車。 有一次趕著搭飛機到台北錄一個現場廣播的節目,牠卻在半路拋錨。 所以那次我開了天窗。 但不管牠是多麼老,我仍然捨不得離開牠。 因為十多年來,我所有的歡笑與淚水,幾乎都離不開牠。 我也不敢想像沒有牠的日子。 2002年,野狼滿20歲的日子,我半夜點了枝蠟燭,到牠身旁唱生日快樂歌。 我很小心看看四下有沒有人,不然可能被當成是神經病或是機車縱火犯。 我的心理可能真的有問題,因為我一直覺得這隻野狼是有生命的。 2004年秋天,在路上被交通警察攔下來。 他說這隻野狼的車牌應該放進博物館裡,而不是在街上出現。 然後剪下車牌(一般是用螺絲起子,但車牌只綁在車後,所以用剪刀即可)。 警察給了我一張紅單後,還不忘留下嘲笑的眼神再離開。 沒了車牌的野狼,停在巷口沒多久,便被環保局以「廢棄車輛」之名, 拖去人道毀滅。 好了,故事說完了。 以後請別再問我野狼還在不在? 我會很難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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