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版,麥田出版社 2010年10月26日 初版,jht痞子蔡作品011) 《蝙蝠》這本書包含了三篇各約三萬字的小說—— 〈米克〉、〈蝙蝠〉、〈求人之水〉。 其中〈米克〉和〈蝙蝠〉的題材和我之前的寫作題材相比, 可能有明顯差異。 題材或許有差異,但行文風格我想是一樣的,我大概就是這樣了。 很多寫作者一生都在追尋屬於自己的風格, 然而一旦形成自己的風格後,卻又千方百計想打破它。 因為怕讀者會說:怎麼老是這樣的風格,不知長進。 所以寫作者是很可憐的,因為會想太多。 我很慶幸自己並不會想太多。 很多東西會變,作者的心態也會變。 改變通常是自然形成的,不必刻意,時間就是最強的氧化劑。 30歲的你自然跟20歲的你不一樣。 一個寫作者應該成長,應該努力寫出更好的小說。 讀者的期望是看到這個作者寫出更好、更深刻的小說。 這點作者要謹記在心。 我也謹記在心,不曾稍忘。那麼這就夠了。 在我的寫作歷程中,由於現實生活還有正職的緣故, 往往寫完一本書後要等半年以上才寫下一本,有時甚至會等一年半。 在等待的時間內,我一個字也不寫,甚至也不去想關於寫作這件事。 但《蝙蝠》不同,在寫完《鯨魚女孩‧池塘男孩》之後, 我想立刻動筆,連一天也不想等。 不過現實的環境並不允許,我還是等了四個月才動筆。 之所以會想立刻動筆,是因為寫《鯨魚女孩‧池塘男孩》的過程中, 我想起以前那種很想寫點什麼的衝動,也想起一些曾經遺忘的東西。 因此我想趁著還記得時,趕緊動筆完成。 〈米克〉和〈蝙蝠〉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 這兩篇我在幾年前就想寫了。 這十幾年來,我寫的東西都被歸類為愛情小說。也因此我常被問: 「會不會想寫別的題材的小說?而不是只寫愛情小說?」 有的寫作者可能會被激起鬥志,或為了證明自己也可以寫別的題材, 於是刻意挑選不同的題材書寫,甚至徹底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 但我不會。 我不會藉著寫各式各樣的題材來證明自己很厲害,什麼題材都會寫。 如果要證明自己很厲害,那我會做別的事,不需要寫小說。 比方我可以加入地球防衛隊保護地球。 扯遠了。拉回來一點。 因為〈米克〉和〈蝙蝠〉的題材明顯跟愛情無關, 所以你可能會以為我是否想做些改變,或是想轉型之類的。 但我沒有這種想法,如果我只是因為想轉型而刻意轉型, 那麼你可能會覺得我好像只是去整型。 即使〈米克〉和〈蝙蝠〉看起來跟愛情無關, 但這兩篇故事裡面也描述了一點愛情成分。 如果我在這兩篇故事中,再加強一些關於愛情的敘述, 搞不好〈米克〉和〈蝙蝠〉也會被視為愛情小說。 所以也許之前我寫的東西都被歸類為愛情小說的癥結, 其實只是因為小說中愛情部分的光芒太耀眼,蓋過其他非愛情部分。 嗯,這樣想的話,事情就單純多了。 不過如果我陶醉在這種自我幻想中,你會不會想打我? 言歸正傳。 我不會刻意挑選題材來寫作,因為題材不是重點,重點是故事本身。 因為〈米克〉和〈蝙蝠〉是我想寫的東西, 於是我用適合的文字和情節組合成故事,這就是我在做的事。 〈米克〉和〈蝙蝠〉很像,這兩篇故事的濫觴都只是一段話。 〈米克〉是: 「在你身邊讓你珍愛的動物,可能是你前世的親人、朋友或是愛人,  當牠陪你度過你這輩子最艱難的歲月後,便會離去。」 〈蝙蝠〉則是: 「死去的親人或愛人會化身成蝙蝠,飛回家看他生前所掛念的人。」 另外很巧的是,這兩篇的字數幾乎相同,寫作時間也都是一個月。 每個寫作者心中都有一片沃土,當種子灑下,他得細心呵護照料, 讓她長成應該要長成的樣子。 每朵花都有她自己的樣子,不需要也不應該勉強把牽牛花種成玫瑰。 對我而言,當〈米克〉和〈蝙蝠〉的種子在我心中灑下, 我便耐心等她們發芽,然後澆水施肥,最後讓她們開花。 我很欣慰〈米克〉和〈蝙蝠〉都長成她們應該要長成的樣子。 以上的文字並沒有暗示我是一個很厲害的作者,請別誤會。 因為你知道的,我一向是個謙虛低調的人。 可惜如果一個人的優點實在太多,卻要他避免提到自己的優點, 那是件很艱難的事。 所以當我不小心洩露出自己的優點時,請你見諒,我已經盡力隱瞞了。 〈米克〉的主角是一條狗。 狗似乎常在我的作品中跑龍套,例如《亦恕與珂雪》和《孔雀森林》。 而《夜玫瑰》中,一隻叫「小皮」的狗,甚至扮演分量不輕的角色。 現實生活中,我養的狗也叫「小皮」,今年十歲。 每當我寫東西時,牠總會安靜趴在我腳下陪著我。 我常邊打字邊用腳掌撫摸牠的身體。 別的寫作者可能會有神來之筆,但我通常是狗來之筆。 所以如果我的文字很白目,請你多包涵。 〈蝙蝠〉裡提到的傳說,我小時候聽長輩說過。 不過身旁的人似乎都沒聽過這種傳說。 後來我猜想蝙蝠傳說的源頭,可能只是一個善意的謊言。 我也漸漸明白,很多迷信和忌諱可能只是一種單純的心情, 並非無知。 〈求人之水〉是我今年年初想寫的東西,原本預計明年才動筆。 不過寫完〈米克〉和〈蝙蝠〉後,我想再寫一篇三萬字的故事。 〈求人之水〉在我的預計中剛好是三萬字左右,所以就寫了。 這樣也好,不然如果放著,很可能會像〈米克〉和〈蝙蝠〉一樣, 在我心裡壓了幾年後才寫。 〈求人之水〉的濫觴是那首俳句,我便以那首俳句的氛圍寫故事。 說來你可能不信,我第一支手機就是在香港轉機時遺失。 而這兩年來,偶爾會有女孩子打電話問我近來過得如何? 但我並不認識她。 Whoever reads this fiction,請你轉告她, 我真的不是她認為的那個人。 總之這三個故事組合成我的第11本書,請指教。 寫作者的際遇往往會有兩種極端—— 懷才不遇、懷不才卻遇得亂七八糟。 我是屬於後者。 所以我很感恩,也很誠惶誠恐。 我不得不竭盡所能,寫好每一個故事。 處在這個變動劇烈的時代中,篤信的價值觀或許會動搖。 但我認為自己並未改變,我依然只是個在網路上寫小說的人而已。 我喜歡簡單寫、單純寫,對文學價值沒有強烈的企圖心。 我只希望能保有寫作者那顆最初也最完整的心。 那就是文字本身,那就是故事本身。 那就是寫作者心中那處明亮的地方。 而我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將那種亮度帶給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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