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升上高三,我換了間教室上課,從此以後不會再有人跟我共用抽屜。 因為我們學校一個年級有20班,補校一個年級卻只有6班, 每升一個年級,我們便會換棟樓,但補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棟樓。 當我到另一棟大樓上課時,她也換了教室,但依然在原來的大樓。 簡單地說,在空間的座標上,我們不再重疊於相同的點。 沒有她的高三歲月,就像地獄裡沒有地藏王菩薩。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轉世的日子來到,沒有人可以度化我。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紙來看,內容幾乎都能倒背如流。 雖然聯考並不會考,但我記的比任何科目還熟。 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總是用紅色粉筆寫了個數字。 那是代表距離聯考還有多少天。 別的同學瞄到時,或許會心生警惕;但我看到那紅色數字時, 常會莫名其妙想起她。 然後黑板會浮現紙條上的文字,我常因此在課堂中失神。 有天我心血來潮,或者該說是一時衝動,我放學後還待在校園。 我走到念高二時的那棟樓下,等待補校學生來上課。 快到6點時,補校學生陸陸續續走進那棟樓的教室。 『或許我可以遇見她!』 我心裡這麼想,心跳漸漸加速。 心跳只加速一會,突然被緊急煞住。 因為這時我才想起,我根本沒看過她,甚至連名字和班級都不知道。 我以前的想法沒錯,如果有人在放學後的校園內悠閒欣賞黃昏, 那麼他一定是在升學壓力下崩潰了,或是瘋了。 某種程度上,我應該是崩潰或是瘋了。 那天補習班的課,我也忘了要去上。 高三下學期,教育部解除髮禁,我的頭髮終於不再像刺蝟。 我發覺我比古龍好一點,起碼「髮禁」還會再出現於小說中。 偶爾我會想,我頭髮已經變長了一些,她還會認得我嗎? 但隨即啞然失笑,我們從未見面,何來認不認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記得,那就無法忘記。 即使已進入聯考前一個月的最後衝刺階段,我還是會想起她。 她借我的錄音帶,我來不及還她,每當夜晚在書桌前念書時, 我總喜歡聽她的錄音帶。 有時腦海中會幻想她抱著吉他自彈自唱《Diamonds and Rust》。 「好聽嗎?」 我幾乎可以聽見她這麼問。 聯考放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學,不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 而且就在母校旁邊。 我因而常經過母校,偶爾會遙望高二時上課的那棟樓。 那棟樓似乎是我對母校僅有的記憶。 念大一時,班上還有兩位女同學;大二時,她們都轉系了。 我此後的青春就像武俠小說,在身邊走來走去的,幾乎都是男生。 日子久了,我開始對跟我不同性別的人類產生疑惑。 每當在校園中看見女孩,心裡總會依序浮現: 『這是美女嗎?』、『這應該是美女吧?』、『這該不會是美女吧?』 這三種層次的問題。 幸好我們會想盡辦法認識女孩子,比方交筆友或是辦聯誼。 我一共交過三個筆友,每次都無疾而終,也都沒見過面。 交第一個筆友時,我很興奮,因為這讓我聯想起她。 只可惜寫信跟寫紙條的差異頗大,信幾乎算是一種文章,像作文。 不像紙條上的天馬行空,甚至是隨手塗鴉。 第一個筆友是個有點嚴肅的女孩,信裡常說些人生哲學之類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來更甜,卻要加鹽。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奧了,也非常虛無縹緲。 我的人生哲學簡單多了,就是天天沒事做,永遠有錢花。 第二個筆友是個活潑得過了頭的女孩,通常會在信的開頭寫: 「乾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畢竟算是忠厚老實那型,打死也說不出: 『讓我們燃燒吧!』 第三個筆友應該很小氣,總會在信封的郵票塗上一層透明膠水, 這樣蓋郵戳時,只會蓋在乾了的膠水上。 把郵票從信封剪下,在水裡浸泡一會,可以撕下郵票表面的膠水。 我們通了幾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張郵票。 記得我跟她通紙條時,見面這種話題都會被巧妙迴避。 但不管我跟哪個筆友通信,我們都會大方談論「見面」這話題。 只可惜她們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為懶或是少了點衝動, 最終都沒能見面。 久而久之,寫信的興致淡了,就斷了來往。 她們寫來的信,我沒留著,連怎麼不見的都不曉得。 大學時的聯誼活動去過好幾次,每當認識很不錯的女孩, 聯誼結束後便想採取行動。 有人說最好的男人讓女人衝動;次一等的讓她們心動; 一般的男人讓女人感動。 但無論我怎麼做,女孩們卻都不為所動。 我曾在聯誼完後鼓起勇氣打電話約一個女孩子吃飯或看電影, 對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經答應別人了。」 也曾經寫信給一個在聯誼中跟我還算談得來的女孩子,對方回信說: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換句話說,聯誼完後,故事就結束了,連名字也沒留在記憶中。 大學畢業時,已是1990年代初期。 我繼續念研究所,雖然課業較重,但還是有跟女孩的聯誼活動。 可能是年紀稍長,比較懂得跟異性相處;也可能是運氣變好了, 在研究所的聯誼活動中,我先後認識了兩位女孩。 她們還差點成了我的女朋友。 第一個女孩話不多,外表很文靜,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 有次我們在街上散步時,文靜女突然停下腳步,眼眶泛紅。 『妳怎麼了?』我問。 「你不覺得今天太陽的顏色,很令人傷感嗎?」文靜女回答。 另一次則是在郊外踏青,空氣清新,涼風徐徐,景色優美。 文靜女卻突然流下眼淚。 『妳又怎麼了?』我問。 「是春天!」文靜女回答,「是春天讓我流淚。」 我覺得跟這樣的女孩在一起,壓力太大了,於是沒多久就斷了。 第二個女孩長得很秀氣,但個性實在是有些虛無縹緲。 秀氣女快樂時哭、生氣時哭、感動時哭、無聊時哭,傷心時卻不哭。 傷心時反而會大笑。 但秀氣女傷心時大笑的樣子實在很詭異,我只好說: 『拜託妳還是哭吧。』 「你雖然是個好人,但我們不適合。請你以後別再來找我了。」 秀氣女說完後,又是一陣大笑。 雖然跟秀氣女分開是好事,但聽到女孩子主動這麼說,還是會難過。 記得那天我回家後,把她送我的那張體溫測試卡貼住額頭。 自從她離開以後,這些年來我常有這種近乎無意識的動作。 但以往都會浮現綠色的笑容圖樣,這次卻是橘色的愁眉苦臉。 不知道這是因為身體著涼? 還是心裡受寒? 不曾被教導該如何跟異性相處,於是只能摸索著前進。 這期間或許受了點傷,可能也不小心傷了人。 每段跟女孩的短暫故事結束後,我總會想起她。 也常幻想如果是她,故事應該可以有美滿結局。 然後我會拿出那40張影印紙,細細回憶以前的點滴。 這40張紙雖然只是文字的影印本,但其實也是記憶的影印本。 不管是三年後、五年後、十年後甚至更久以後, 只要我一看到這些文字,就能清晰記得當時的每一天、每一件事, 和每一份感動。 有些東西有生命,卻沒感情;有些東西有感情,卻沒生命。 大學裡喜歡當學生的老師是前者, 那40張影印紙則是後者。 研究所畢業後去當兵,那時研究所畢業生當的是少尉排長。 可能因為我是個溫和的排長,排裡常有弟兄跟我哭訴女友變了心。 我沒有被愛人拋棄的經驗,只能試著去體會並安慰。 然後我會慶幸我與她從來沒有在一起,自然也不存在失去的問題。 服役期間的生活很簡單也很苦悶,聽命令就是,不要去想合不合理。 我覺得我似乎變笨了,反應也慢了,因為很少用腦筋。 只有當深夜躺在床上不小心想起她時,我才會用到腦子。 有時睡不著,我會偷偷拿出那40張紙,逐字閱讀上面的文字。 可能也因為如此,這段期間我夢見她好多次。 但夢裡她的臉孔總是模糊,清晰的只有她抱著的那把吉他。 偶爾還能在夢裡聽到吉他聲和她的歌聲。 當了兩年兵,退伍時已是1990年代中期。 這時網路正悄悄興起。 我開始上網,也因而認識了幾個網友,常跟她們傳水球。 雖然這種通訊息的方式很像高中時跟她通紙條, 但以前跟她通紙條時,十次來回需要十天; 而在網路上十次水球來回卻不到十分鐘。 感情這東西有時像葡萄汁變成葡萄酒一樣,需要時間的醞釀與發酵。 可惜網路上的東西太快了,少了時間的醞釀與發酵, 因而累積的情感,來得快,去得也快。 剛退伍時在台南找了家工程顧問公司上班,工作還算不錯, 但常需要跟包商交際應酬。 應酬的場所通常燈光有些暗、洋酒有些貴、女孩有些多。 記得第一次走進應酬場所時,一看到鶯鶯燕燕,我還嚇得奪門而出。 雖然很不適應這種應酬,但總是推也推不掉。 我只好盡量坐在角落裝自閉。 有次有個女子坐近我,滔滔不絕跟我說起坎坷的身世。 說到傷心處,哭得像死了爹娘。 「總之,坎坷呀!」 女子下了結論,又是一陣痛哭,於是爹娘又死了一次。 同事偷偷告訴我,這裡的女子喜歡跟看起來忠厚老實的男人裝可憐。 因為她們以為越忠厚老實的男人就越容易為她們散盡家財。 我同事說得沒錯,由於我長了忠厚老實的臉並坐在忠厚老實的角落, 於是我一共聽過四個女子講了四個坎坷的故事, 而且每個坎坷的故事幾乎都大同小異的坎坷。 「總之,坎坷呀!」 連結論都一模一樣。 我覺得忠厚老實的我不適合再聽坎坷的故事,於是積極準備高普考。 退伍兩年後,我考上公務人員高考,分發到台東的單位。 我離開台南,這時離高中畢業正好滿十年,離她的離去滿11年。 我在台東的日子單純而規律,畢竟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 單位裡很少有女同事,而且多數已婚,我只好清心寡慾。 我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住,下班回家後通常守在電視機前。 有次電視上播放《第凡內早餐》這部老電影, 當看到奧黛麗赫本坐在窗台抱著吉他自彈自唱《Moon River》時, 我竟然想起她。 我從未見過她,不知道她長得像不像奧黛麗赫本,也不期待她像。 當然更不知道她和奧黛麗赫本彈吉他時的神韻是否相同。 之所以想起她,應該是因為「坐在窗台抱著吉他自彈自唱」的畫面。 我不禁在腦海裡勾勒出將來某天見到她時,會是什麼樣的景象。 她會在我面前彈吉他嗎? 如果她會,應該是彈《Diamonds and Rust》吧。 有天晚上心血來潮,打算租些電影片來打發一個人的漫漫長夜。 在VCD出租店閒逛時,看到架上有片Joan Baez現場演唱會VCD, 我毫不猶豫租了它。 回家後立刻在電腦裡播放,快轉到《Diamonds and Rust》。 Joan Baez的頭髮變短了,而且髮色帶點灰, 已不像年輕時的一頭烏黑長髮。 雖然歲月在Joan Baez身上留下明顯的痕跡,音色也變得較低沉, 但Joan Baez依然抱著吉他站在台上自彈自唱。 當我聽到「Thirty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時, 我又驚又喜,隨手從桌上拿了一張紙,在紙上寫下: 『嘿,妳說得沒錯。Joan Baez唱《Diamonds and Rust》時,  歌詞裡的時間果然會隨著時光的改變而改變。』 但當我想把紙條放進抽屜時,卻發覺我的電腦桌沒有抽屜。 那一瞬間,我才想起這裡不是高二時的教室,而且她早已走遠。 沒想到經過這麼久,我還保有寫紙條的習慣動作。 我不禁悲從中來。 在我跟她相遇的年代,Joan Baez唱的是Twenty years ago; 如今Joan Baez已經開始唱Thirty years ag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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