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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版,麥田出版社 2007年10月1日 二版,jht痞子蔡作品006)
繁體字版:
紅色出版社,2004年5月6日初版
簡體字版:
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
簡體字版:萬卷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蔡智恒文集)
有次和友人在台北的咖啡館喝咖啡時,發現一個女孩始終專注看著窗外。
她的桌上放了台手提電腦。
偶爾她的視線回到店內,便開始敲打鍵盤。
友人說她一定是來咖啡館寫作的文字工作者,
凝視窗外是讓心裡平靜好追逐文字。
但我卻說她應該只是注意是否有警察經過她違規停放的車子。
「何以見得是違規停放?」友人問。
「台北路邊停車收費貴,如果她開車來喝咖啡,稿費扣掉咖啡錢和停車費
便所剩無幾,只好違規停車了。」我說。
「也許她家就在附近、也許她在附近上班、也許她搭車來……」
友人突然很激動,「為什麼她非得是開車來而且要違規停車呢?」
「你先別激動,你說的都有可能,而且可能性最高。」我說,
「但身為一個寫作者必須要找出可能性最小卻又不違背邏輯的東西,這樣
才會得到出人意料之外的恍然大悟。」
過了一會,友人說:「你還是回到水利工程吧,寫作把你帶壞了。」
其實我倒不是真覺得那個女孩正注視違規停放的車子,
我只是不想和友人有相同的答案而已。
換言之,我只是單純想抬槓。
而那次抬槓,正是《亦恕與珂雪》的源頭。
2004年5月出版的《亦恕與珂雪》約12萬字,今年要再版時,
我花了一星期重看一遍,刪了9千字。
沒做任何情節上的變動,只刪去我認為多餘的敘述與文字。
原以為人老了會變囉唆,沒想到我的話卻變少了。
不過刪去了9千字讓小說的節奏變得較好,可讀性也提高。
我很少「回顧」自己的作品,以致於當別人問到某段文字是什麼意思時,
我常會很驚訝地反問:「這是我寫的嗎?」
有時候那些文字非常棒,我會不小心露出閃亮的眼神說:
「天啊!這怎麼可能?我怎麼可能這麼厲害?」
在我已完成的作品中,《亦恕與珂雪》的回顧是很少中的最少。
印象中寫完後,就沒再看過了。
這次因為有了再版這個偉大的理由,我才又重新讀了一遍。
在閱讀過程中,常覺得驚喜。讀到後來,我甚至覺得自己很厲害。
不好意思,請原諒我說話就是這麼直。
因為做人要實話實說是真理,身為寫作者該謙虛是美德。
我是學科學的人,當真理與美德發生衝突時,總是站在真理這一邊。
有人說這部小說有點後設小說的味道;
也有人說這不像小說,倒像是網路小說的寫作教科書。
這都不是我的意圖(事實上我寫作的意圖非常小)。
但我很高興能聽到不同的聲音。
眾所周知,我非科班出身,也不具深厚閱讀素養,
更不是如電影《功夫》中所描述的周星馳,乃萬中無一的天生武學奇才。
因此要把小說寫好,只有一個簡單的原則:
把故事說好。
但《亦恕與珂雪》卻是一部不以「故事」為本的小說。
《亦恕與珂雪》共分12章,每章的標題就是一幅圖畫的名字。
對我而言,最難的就是標題的名字,因為它不僅是標題,還得是圖畫,
而且要與小說內容相關。
撇開故事性強不強的問題,在《亦恕與珂雪》中,我其實很放縱文字。
我也大量使用比喻,比喻的說法非常任性。
總之,當我把它完成後,便知道自己不會再有類似的經驗了。
對我而言,它是一種寫作過程的自我省思,我必須完成它,
才對得起寫作這件事。
對了,關於藝術這件事,我其實是不懂的。
但我相信,當你上繪畫課時,老師把一盤水果放在講桌上讓你畫,
你並非得完整呈現那盤放在講桌上的水果才是藝術。
如果你畫的是盤子,或是水果,或是講桌,或是流經水果上的光線,
甚至是輕輕穿進教室內的空氣與散在周圍的聲音,
那都是藝術。
也都是作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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