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

(繁體字版,麥田出版社 2010年10月26日 初版,jht痞子蔡作品011)




《蝙蝠》這本書包含了三篇各約三萬字的小說——
〈米克〉、〈蝙蝠〉、〈求人之水〉。


其中〈米克〉和〈蝙蝠〉的題材和我之前的寫作題材相比,
可能有明顯差異。
題材或許有差異,但行文風格我想是一樣的,我大概就是這樣了。


很多寫作者一生都在追尋屬於自己的風格,
然而一旦形成自己的風格後,卻又千方百計想打破它。
因為怕讀者會說:怎麼老是這樣的風格,不知長進。
所以寫作者是很可憐的,因為會想太多。
我很慶幸自己並不會想太多。


很多東西會變,作者的心態也會變。
改變通常是自然形成的,不必刻意,時間就是最強的氧化劑。
30歲的你自然跟20歲的你不一樣。
一個寫作者應該成長,應該努力寫出更好的小說。
讀者的期望是看到這個作者寫出更好、更深刻的小說。
這點作者要謹記在心。
我也謹記在心,不曾稍忘。那麼這就夠了。


在我的寫作歷程中,由於現實生活還有正職的緣故,
往往寫完一本書後要等半年以上才寫下一本,有時甚至會等一年半。
在等待的時間內,我一個字也不寫,甚至也不去想關於寫作這件事。
但《蝙蝠》不同,在寫完《鯨魚女孩‧池塘男孩》之後,
我想立刻動筆,連一天也不想等。
不過現實的環境並不允許,我還是等了四個月才動筆。


之所以會想立刻動筆,是因為寫《鯨魚女孩‧池塘男孩》的過程中,
我想起以前那種很想寫點什麼的衝動,也想起一些曾經遺忘的東西。
因此我想趁著還記得時,趕緊動筆完成。
〈米克〉和〈蝙蝠〉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
這兩篇我在幾年前就想寫了。


這十幾年來,我寫的東西都被歸類為愛情小說。也因此我常被問:
「會不會想寫別的題材的小說?而不是只寫愛情小說?」
有的寫作者可能會被激起鬥志,或為了證明自己也可以寫別的題材,
於是刻意挑選不同的題材書寫,甚至徹底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


但我不會。
我不會藉著寫各式各樣的題材來證明自己很厲害,什麼題材都會寫。
如果要證明自己很厲害,那我會做別的事,不需要寫小說。
比方我可以加入地球防衛隊保護地球。


扯遠了。拉回來一點。
因為〈米克〉和〈蝙蝠〉的題材明顯跟愛情無關,
所以你可能會以為我是否想做些改變,或是想轉型之類的。
但我沒有這種想法,如果我只是因為想轉型而刻意轉型,
那麼你可能會覺得我好像只是去整型。


即使〈米克〉和〈蝙蝠〉看起來跟愛情無關,
但這兩篇故事裡面也描述了一點愛情成分。
如果我在這兩篇故事中,再加強一些關於愛情的敘述,
搞不好〈米克〉和〈蝙蝠〉也會被視為愛情小說。


所以也許之前我寫的東西都被歸類為愛情小說的癥結,
其實只是因為小說中愛情部分的光芒太耀眼,蓋過其他非愛情部分。
嗯,這樣想的話,事情就單純多了。
不過如果我陶醉在這種自我幻想中,你會不會想打我?


言歸正傳。
我不會刻意挑選題材來寫作,因為題材不是重點,重點是故事本身。
因為〈米克〉和〈蝙蝠〉是我想寫的東西,
於是我用適合的文字和情節組合成故事,這就是我在做的事。


〈米克〉和〈蝙蝠〉很像,這兩篇故事的濫觴都只是一段話。
〈米克〉是:
「在你身邊讓你珍愛的動物,可能是你前世的親人、朋友或是愛人,
 當牠陪你度過你這輩子最艱難的歲月後,便會離去。」
〈蝙蝠〉則是:
「死去的親人或愛人會化身成蝙蝠,飛回家看他生前所掛念的人。」
另外很巧的是,這兩篇的字數幾乎相同,寫作時間也都是一個月。


每個寫作者心中都有一片沃土,當種子灑下,他得細心呵護照料,
讓她長成應該要長成的樣子。
每朵花都有她自己的樣子,不需要也不應該勉強把牽牛花種成玫瑰。
對我而言,當〈米克〉和〈蝙蝠〉的種子在我心中灑下,
我便耐心等她們發芽,然後澆水施肥,最後讓她們開花。
我很欣慰〈米克〉和〈蝙蝠〉都長成她們應該要長成的樣子。


以上的文字並沒有暗示我是一個很厲害的作者,請別誤會。
因為你知道的,我一向是個謙虛低調的人。
可惜如果一個人的優點實在太多,卻要他避免提到自己的優點,
那是件很艱難的事。
所以當我不小心洩露出自己的優點時,請你見諒,我已經盡力隱瞞了。


〈米克〉的主角是一條狗。
狗似乎常在我的作品中跑龍套,例如《亦恕與珂雪》和《孔雀森林》。
而《夜玫瑰》中,一隻叫「小皮」的狗,甚至扮演分量不輕的角色。
現實生活中,我養的狗也叫「小皮」,今年十歲。
每當我寫東西時,牠總會安靜趴在我腳下陪著我。
我常邊打字邊用腳掌撫摸牠的身體。
別的寫作者可能會有神來之筆,但我通常是狗來之筆。
所以如果我的文字很白目,請你多包涵。


〈蝙蝠〉裡提到的傳說,我小時候聽長輩說過。
不過身旁的人似乎都沒聽過這種傳說。
後來我猜想蝙蝠傳說的源頭,可能只是一個善意的謊言。
我也漸漸明白,很多迷信和忌諱可能只是一種單純的心情,
並非無知。


〈求人之水〉是我今年年初想寫的東西,原本預計明年才動筆。
不過寫完〈米克〉和〈蝙蝠〉後,我想再寫一篇三萬字的故事。
〈求人之水〉在我的預計中剛好是三萬字左右,所以就寫了。
這樣也好,不然如果放著,很可能會像〈米克〉和〈蝙蝠〉一樣,
在我心裡壓了幾年後才寫。


〈求人之水〉的濫觴是那首俳句,我便以那首俳句的氛圍寫故事。
說來你可能不信,我第一支手機就是在香港轉機時遺失。
而這兩年來,偶爾會有女孩子打電話問我近來過得如何?
但我並不認識她。
Whoever reads this fiction,請你轉告她,
我真的不是她認為的那個人。


總之這三個故事組合成我的第11本書,請指教。
寫作者的際遇往往會有兩種極端——
懷才不遇、懷不才卻遇得亂七八糟。
我是屬於後者。
所以我很感恩,也很誠惶誠恐。
我不得不竭盡所能,寫好每一個故事。


處在這個變動劇烈的時代中,篤信的價值觀或許會動搖。
但我認為自己並未改變,我依然只是個在網路上寫小說的人而已。
我喜歡簡單寫、單純寫,對文學價值沒有強烈的企圖心。
我只希望能保有寫作者那顆最初也最完整的心。
那就是文字本身,那就是故事本身。
那就是寫作者心中那處明亮的地方。


而我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將那種亮度帶給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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